一走私团伙采取“蚂蚁搬家”的方式走私燕窝,短短1年时间里竟偷逃税额达2.26亿元人民币。昨日,团伙中成员王那权涉嫌走私普通货物在深圳中院受审。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,王那权拒不认罪,辩称自己只是受雇做饭的,并未参与走私。
经审查查明,2007年,犯罪嫌疑人莫渊萃、吴中妹和莫壮景(均另案处理)决定以每斤150元港币左右的“包税”价格,将境内货主在香港购买的燕窝采取 “蚂蚁搬家”的方式有组织地偷带入境。为此,这三人雇请了多名“水客”,并在国内组织了境内接、送货团伙送给境内货主。
该团伙实行严格的管理,制定了严密的接送走私货物的流程。被告人王那权被安排在深圳从“水客”手中接货,然后送货,并向客户收取货款。同时他还负责向广州的同伙邮寄燕窝。
被告人王那权在2007年3月至2008年2月期间参与走私,偷逃税额达2.26亿元人民币。检察机关认为,王那权违反海关法规,逃避海关监管,伙同他人偷运货物入境,其行为已触犯《刑法》,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、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昨日在法庭上,王那权表示不认罪。他辩称自己和走私团伙中潘雄强是远亲,之前一直在老家湛江务农,2007年潘雄强雇佣他来深圳做饭,每个月支付 1000元报酬。王那权说,除了潘雄强外,其他人他都不认识,也并不知道他们在走私燕窝。只是偶尔一两次,他根据潘雄强的要求寄过包裹,但包裹交给他时已 经包装完毕,他并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。
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。